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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电动自行车火灾已超万起 多地开展电动车安全整治

2021年12月2日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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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成都、北京等地接连发生电动自行车自燃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引发社会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关注。在应急管理部11月召开的发布会上,消防救援局局长琼色谈到,今年以来,全国已经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万多起并造成人员伤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存在紧迫性、严峻性、复杂性”。

       12月1日,从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获悉,今年以来,山东已新建电动车停车棚、集中充电场所3.4万余个,新增充电桩、充电装置68万余个,有2千余个小区8万余部电梯安装了电动车阻车系统。

      记者梳理发现,针对电动车消防安全,全国已有多地出台了相应政策或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规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公开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社会保有量已接近3亿辆。便捷背后,也暗藏着危险隐患。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发生了多起电动车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此前报道,5月10日晚,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一小区电梯内发生电动车起火事故,造成5人受伤,其中包括一名婴儿,婴儿伤势严重。5月10日晚,该小区一名业主告诉澎湃新闻,小区物业管理“没有那么严格”,常有业主或租客推电动车“上楼”的情况。几天后,北京市西城区一户居民家也因电动车原因发生火灾。据中国新闻网报道,5月13日,一男子将电动车电池拿回家充电。次日凌晨,电池表面溢出液体并有刺鼻异味,随后冒烟起火,火灾造成该男子妻子死亡,女儿受伤。另据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通报,9月20日,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街道一小区发生火灾,火灾造成5人死亡。经初步调查,火灾系楼内租户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带入户内充电,充电过程中电池发生爆炸起火……

      11月8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局长琼色公开表示,2021年以来,全国已经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万多起并造成人员伤亡。他谈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涉及生产、销售、使用等多个环节,私自改装和违规使用的管理难度很大,不少城乡居民习惯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充电,有的还停放在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一旦起火燃烧产生的高温有毒烟气很快能充满整个空间和通道,导致疏散、逃生困难,造成人员伤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存在“紧迫性、严峻性、复杂性”。

      另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仅2009年以来,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70余起,死亡近400人,其中,2011年北京市大兴区旧官镇“4.25”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17年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9.25”火灾造成11人死亡,2018年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4.24”火灾造成18人死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制定法规强化消防执法力度

      今年8月1日起,应急管理部制定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其中对于电动车规范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强化了针对电动车消防安全的执法检查力度。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违反上述要求,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消防救援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业主、使用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当发现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违规行为时,应当及时劝阻,或者向物业服务企业反映。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对业主反映和防火巡查、检查发现的上述违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每年发生的电动车火灾中,80%的都是充电时引发。为确保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规定》第三十七条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同时,《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存放和充电的场所一般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要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此外,《规定》还对这类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提出了要求。

     “对每一起电动自行车的火灾事故,严格责任倒查,推动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和使用行为”。琼色说,下一步,消防方面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源头管控和综合治理,推动建设更多停放、充电场所,跟进出台这些场所的消防安全标准,推动实施固定充电场所电价优惠政策,为公众安全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提供更好保障。同时,指导物业管理单位加强巡查检查,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制止无效的则要求他们及时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今年以来,全国多地针对电动车消防安全进行了整治。

       12月1日,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电动车“飞线充电”“进楼入户”等违法违规行为存在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山东省各级消防部门多措并举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在威海、烟台、潍坊等多地开展了专项检查,并定期给物业人员开展培训宣讲。

       据介绍,今年以来,山东已新建电动车停车棚、集中充电场所3.4万余个,新增充电桩、充电装置68万余个,有2千余个小区8万余部电梯安装了电动车阻车系统。下一步,山东各级消防救援部门将继续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车棚普及建设,从源头入手,切实解决小区电动自行车进楼充电、入户充电、飞线充电等问题。而在上海,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电动车在楼道充电,违者最高罚5万元。此外,上海市从9月底起至11月底,开展了期2个月的综合治理集中行动,严厉打击快递外卖行业群体违规租售超标、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等行为,集中开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排查整治。

       今年5月,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紧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对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的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并组织清理。9月20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物业公司立即组织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检查。

      在河南郑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正在进行中。在10月25日,郑州市政府新闻办通报,9月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依规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上楼等问题。另要求,在住宅小区设置充电桩(棚)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督促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因地制宜,按照相关标准在住宅小区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棚)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并督促、帮扶无物业住宅小区完善电动车库棚的防火灭火设施。

      10月中旬,广东省公安厅召开《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征求意见稿》专门提到,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应当规划和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有条件的已建住宅小区应当根据实际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

     《征求意见稿》还专门提到,电动自行车应当在指定的充电区域使用指定设施充电,并禁止私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或者蓄电池充电,禁止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存放易燃、易爆和可燃物品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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