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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交警提醒:购买电动车时一定要“三查一问”

2021年9月28日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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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本页作者:(卜玉莹)记者徐立鸣 浏览: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卜玉莹)记者徐立鸣报道:9月27日,南昌交警发布《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销售告知书》,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电动车时,要做到三查一问。一查电动车是否有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3C认证,二查电动车外观与合格证的外观是否一致,有无改装,三查电动车合格证标注的是电动自行车还是电动摩托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一问:要问清电动车是上电动自行车车牌,还是上摩托车车牌。

      南昌交警表示,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都属于摩托车,都是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无牌摩托车上路行驶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并依法对驾驶人记12分,处200元罚款;无证驾驶摩托车的,对驾驶人处5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摩托车在城区通行违反禁令标志,处200元罚款。

      记者获悉,南昌市城区已实施摩托车限行管理政策,摩托车无法在南昌市城区上牌以及上路行驶。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在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应上摩托车车牌方能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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